脚滑女

我先生的十句话【完整校正版】

2.5w 

祝食用愉快

 

 

1.“哪个林哪个以哪个桥?”  

北京的雾霾在秋天尤其霸道。

一切都好像被浸泡在雾蒙蒙的牛奶里,甜腻而灌的人喘不过气来。

所以人们不带个破布口罩压根出不了门,都用五颜六色的东西遮住了脸,往往站的很近的时候,只看见来人一双眼睛。

因为遮住了脸,所以只要洗一把脸便可以上街,这可能是我唯一不讨厌雾霾天气的理由。

今天是我去嘉禾报道的日子。所以大清早出了门,拎个烧饼就走了。街上的人还很少,偶尔看见几个打着哈欠的店主拉开生锈的卷闸门,几个背着书包踩着砖块的学生,还有路旁那个每天都准时卖油条的阿姨。

回忆起上个星期我决绝地拿出银行卡报名的时候,感觉至今为止心都在抽搐,啃烧饼的时候动作放慢了半拍。

后来前台的人送我出来,抓了一张宣传单给我让我回去挑课。我回家的路上等公交车,看到宣传单上在不起眼的地方写了个mr.YI,看的太入神,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打着喷嚏兜兜转转半个小时才回到我的出租房,当时觉得自己被栽了。

躺在我那张小小的床上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几年前他微微颤抖近似哭泣的样子,突然感觉有点心烦意乱,似乎预料了什么不该预料的事情,用被子蒙住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污浊的空气。

好久不见,  易先生。

 

 

 

我走进嘉禾的时候刚刚好开门。这个时候多半除了那个满脸倦容的前台是没有人来的,但是我还是听到了从舞蹈室里传来的音乐声。

我才明白什么,真正厉害的人从来只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努力。

是易烊千玺。

音响里播着ZANDAYA的BUTTERFIES,他每一个步伐都踩在节奏点上,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清晨微微的太阳光从玻璃窗透进来打在他的脸上,映得他每一滴汗水都在发亮。

他跳的很专业又很帅气,微微的一个wave都可以让我再吃下十个烧饼。我蹲在落地镜照不到的地方看着他跳舞,目光灼灼。

一曲完毕,我很傻地鼓掌,他好像才注意到我一样,停止了把衣服往上撩的动作,坐在地板上喝水。

我走过去毫不在意地坐在他旁边看着他上下滑动的喉结和从嘴角流出来的几滴水,有些心猿意马。

“你是粉丝?”他把一瓶水都喝完了,反手扔进背包。

“新学员,林以桥。”

他的眼眸有一瞬间失焦,然后他站起来,问我,“哪个林哪个以哪个桥?”

我说:“林以桥的林以桥。”

他凑的突然很近,说:“你好,我叫易烊千玺。”

我的脸有点红,只听见心跳,只看见他近在咫尺的脸,鼻子,那微微流转着潋滟的琥珀瞳孔,从脖颈处滑落的透明的汗珠,有种摄人魂魄的性感。

紧张到无法呼吸。

后来他又开始跳舞,我就在旁边看着。舞社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波波老师进来时吹了声口哨,对我说:“你是林以桥吧?”

“对。老师好!”我敬了个礼,引得全场都笑了起来。

“易烊千玺负责她吧?林以桥可以吗?”波波老师安排教学任务,使坏地望向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笑了,梨涡在嘴角旁边荡漾开来,低下头的时候睫毛洒下了浓密的阴影。其实阴影没有多少,只是他眼圈边上有一片青青的眼圈,好像是烟草的颜色,嗅的到深夜的味道。

我的脸有点红,用余光看了看易烊千玺,“哦。”

学舞通常是从基本的开始学习。幸好小时候练过有了经验,劈腿拉筋的时候很轻松。但是我记动作记得很慢。通常易烊千玺手把手的教我,我也一知半解。

易烊千玺的手总是不经意地滑过我的腰,我一阵战栗的时候,他无辜地问我怎么了,我也只好说没事。

“开小差就学不好。这里腰要正。”

哪知道是被你撩软的……

 

 

 

放学的时候我抢他的手机输电话号码,他又抢回来,说:“要电话的时候应该是男士先。”

他清了下嗓子,略滑稽地说:“miss,may I have your phone number?”

我挑了一下眉毛,说,“NO.”

时至今日,我也忘不了易烊千玺当时的样子。调皮逗人,连耍个宝都是绅士的样子,一本正经地使坏。

晚上的时候,突然收到了一条微信的好友请求。

“易 请求加你为好友。”

同意之后他马上给我发了条信息.

“林以桥,晚安。”

易老师还真是神通广大。

 

 

 

易烊千玺最近有点忙。刚完成单飞的他还未在娱乐圈站稳脚跟,便只好日夜不停来者不拒地接通告。

最近见他的时间很少,见到他也是黑眼圈一眼,撑着疲惫的笑。

我也因为这个原因被安排跟一位女老师学习,但总感觉不太称心如意,上课因为发呆差点被叫出去罚站。

二十老几的人了,多羞啊。易烊千玺如此在微信上回应我的诉苦。

“我还不是因为想你了。”我打完这段话又果断删除了,然后又暗搓搓的重新打了一边在对话框里。我感觉口气的浓度变得很高,都是草莓夹心糖的味道,甜的蛀齿,粉红粉红的扑上我的脸。

明明什么都没有,我干嘛要这样子。我咬着嘴唇欲盖弥彰。

后来我在床上滚来滚去,都后边竟然就睡着了。后来半梦半醒的时候开手机,滑了半天解不开锁,猛戳的时候突然打开,点上了发送按钮。

“你撤回了一条消息。”我满身虚汗,又感觉畅快淋漓。我在懊恼不该撤回的时候,易烊千玺给我发了一条消息。

 “啧。看都看见了。”

 

 

 

大树招风。可能易烊千玺最近太拼命,很多媒体都把他们的狗眼对准了他。

于是,一系列绯闻和传言都开始哗哗哗往报纸和网络上泄,一时间热闹非凡。

那几日易烊千玺看上去都闷闷不乐,来舞社的次数比之前要多,却只是在旁边低着头玩手机。舞社里的人都爱开玩笑,问易烊千玺,千玺,今天又是哪个女朋友啊?

他都是撇了一下嘴角,又垂头沉浸在自己的那一片长方形荧光的小小世界里。

我就在一边看着,把自己的手机拿起来又扔到软绵绵的衣服上,重复不断。

嘁……手机有什么好看的。

那天下课后我走过去问易烊千玺:“老师,撸串吗?”我把手背在身后,有点紧张地握着拳头。

他抬起头说,看了我一会儿,站起来捡起抛在地上的外套:“你请就去。”

后来我被他吃破产了。真是搞不明白明明最容易加脂肪的羊肉串啊鱿鱼啊土豆片儿啊怎么到易烊千玺这就跟喝水似的,一点作用也没有啊。

我有些郁闷,把串签掰成一段一段,对他说:“易老师,你是不是不开心?”

“……一天换一个女朋友的感觉很开心吗?”

“老师,心情不好就应该喝酒。”

“林以桥,我是绝对不会喝酒的。”他信誓旦旦地撕下肉串上的最后一片肉。

可是之后上的一打啤酒全部被我俩干掉的时候,我就开始没完没了的笑。他红着脸把头搁在桌子上打嗝,我一边帮他顺气一边自己也开始打嗝。

他笑着指着我,说不上话。

易烊千玺的酒量都没我好。最后他倒在桌子上,我就只好把他背回家。

夜晚的北京城算不上好看,但是也不难看。江边的水黑漆一片,偶然会看见一丝丝不知为何而起的褶皱涟漪,大致是某些深夜不眠的青蛙或者鱼儿的失眠痛诉。天空上是经常看不到星星的,但今天晚上出现了一些零碎的星辰,分布在月亮的旁边,开开心心地转来转去,衬的今天的夜空很漂亮。偶尔刮来一阵带着汽油味道的风,扑在脸上的时候吹的头发和周围的空气亲吻,飞扬起来。

他在我的颈窝里喷酒气,晕乎氤氲,潮潮的痒痒的,我的耳朵一下子就热了起来。吹过来的风也带不走我身上的燥热难堪,我就把他往上推了推,用力背着他一步一步慢慢走。手臂触碰到他的大腿的时候,感觉受了酷刑,烫的吓人。

易烊千玺在半梦半醒的时候一直在说胡话,还时不时用手玩我的头发。他醉的时候简直比小孩子还要小孩子。

他问我:“好心人,你叫什么名字?”

“林以桥。”

“我知道,是那个林那个以那个桥。”

“聪明。”

“林以桥,你有见到我的小鹿吗……见到她叫她早点回家……”

“没有,你睡吧,她马上回来了。”

我当时不愿意去琢磨这个小鹿是谁,只感觉脑子晕晕乎乎的,可能撑不下去就要倒下了。

送他到家时我眼睛一闭就睡着了,睡着前唯一记得的一件事就是我去捏了易烊千玺的脸,骂了他一句,就吐在他身上了。

还好我断片了,否则其他的事我自己回忆起来都惨不忍睹。

早晨的时候我还在睡觉,虽然我已经来不及考虑太多我是在哪里睡的,以及我是怎么睡的,但是我就是想闭上眼睛,最好用胶水黏上眼睫毛和下眼睑,就免了让窗外不识时务的阳关投进我习惯黑暗的眼睛,刺激我还未苏醒的视觉神经。

然后我就听到,门被推开,有人走进来了。

“你起来。要去上课了。”易烊千玺叫醒人的方式很粗鲁,直接把被子一下子掀开,对准我的耳朵说。

“帮我请假!我昨晚是公事!现在受了工伤!”我不敢转过身去看易烊千玺,耳朵旁的瘙痒气息抵达至我的脖子。

“好。”易烊千玺走出去哐一下把门关上,整个天花板都在抖。

门外传来他模糊不清的声音:“把我衣服洗了。昨晚你吐我身上了。”

哦。

 

 

 

2.“林以桥,我不喜欢你。” 

之后在我不出意外的情况下,媒体就把“易烊千玺深夜和女友宿醉街头”登上了娱乐头条。

我抓着那张报纸,一时间不知道哭还是笑比较应景,索性冲了一杯咖啡一口喝下去,烫的我只哈气。

易烊千玺看上去有点头疼。可能是昨天喝太多的缘故,他来到舞社就趴在木地板上装死,都不给我一个正眼。

“ 易老师,我是把你衣服洗完的才来上课的。”我举双手。

他突然开了口:“林以桥,我现在自身难保,你怕不怕。”

“林以桥……”

“我喜欢你。”我突然就说了出来。不带任何犹豫。一瞬间安静了下来,气氛有点不对劲却又很正常。空调呼啦呼啦地吹出冷风,刺激得人的皮肤一阵鸡皮疙瘩。镜子里只看见倒在地上的易烊千玺紧紧闭着眼睛,看不出表情。

还有一个全身紧绷的我。

几秒钟之后,他坐起来,拨了拨挡住眼睛的刘海,侧着身子看我。

“在不在一起。”

“好。”

大概我跟他太像了,点线面全是跟他一样,想要什么就不顾所以的要,导致后来我回忆起当时做过的蠢事,都想打爆自己的头。

 

 

 

易烊千玺随后召开了发布会,宣布他有女朋友了,给诸多媒体狗仔下了封口令。

我还记得的那天我打开电视就是他在那里应付媒体,被那么多话筒围堵却不慌不忙淡定从容的一个一个回答,答得开心了还笑了起来,嘴角的梨涡都盛不住了。演的很像一个刚刚得到真爱的男子。

其实我跟他心里都很明白,挡箭牌这种东西,就是要好好利用才能生效的。

我和他跟以往没什么两样,他教我跳舞,我请他撸串,他醉倒了我背他,我醉倒了他背我。

有一天我喝了很多,他背我回家。夜里没有刮风,所以很热。他的汗水透过衣衫蹭到了我的身上,黏糊糊的。我把头埋在他的肩膀窝里蹭了蹭,深深的吸了一口他带着洗衣液和荷尔蒙的味道。

“林以桥,别闹。”他摆了摆头,“痒。”

我刮着他的鼻子,嘿嘿笑。

他也笑,梨涡戳在我的手背上。

“易烊千玺,你喜欢我吗?”我竖起一根手指,像是在自言自语,点了点他的太阳穴。

后来过了很久他都没讲话。公路旁边时不时跑过几辆车子,路灯的光影显得迷离而又昏暗,他把我背在背上往前走。穿过隧道的时候,头顶的光就打在你的头上,把你和天地都隔绝了开来,仿佛进了另个时空。

一切都变得很慢。

“不喜欢。”他把我放在地上,帮我把外套拉链拉好,很温柔,却话中带刺,“我不喜欢你。”

我感觉我呼吸都停滞了一下。隧道的回音效果很好,仿佛直达我的脑海,一直在循环那句,我不喜欢你。

我以为他会说,“傻瓜我爱你”,但是他没有。他帮我拦了一辆计程车,把我抱进去给司机师傅钱和地址,就替我关上了门。

我抱着腿,一边哭一边看着窗外看不太清楚的他。他在窗外给我做了个手势,嘴型大概是有事给我打电话。

可能是我哭的声音太大,司机师傅有点被吓到。一边换挡一边从后视镜里看着满脸泪水鼻涕的我。

他用着教导女儿的语气跟我说:“妹子,失恋了?”

我没说话,用额头抵着车窗户,眼睛失神。

“世界上不称心如意的事情很多,别在一棵树上……”

“可是我绳儿都准备好了,树却不愿意让我吊。”

我从车窗外看着流动的景色和他越来越远的背影,我有点觉得自己像是肥皂剧里不要脸的女主角,霸占了男主角的人,还要妄想霸占男主角的心。

自欺欺人,又无理取闹。

那时我还很年轻,想着眼泪不需要理由。

 

 

 

回去之后我一进门就拿出手机给他打电话,他略沙哑带着磁性的单音节传来。

“喂?”

“我有事。”

还没等我说什么事,我就吐了起来。

他静静地听着我的鬼哭狼嚎,问我“没事吧?”

“有事。易烊千玺,其实吧……”

我揉了揉鼻子,用纸巾覆盖住呕吐物,慢慢地说,

“其实我也不太喜欢你,就只有一点点喜欢。”

“酒后吐真言吗。”他在那边闷闷地笑了。

“易烊千玺,你还在想林以鹿吗?”

“……”

那边是长久的沉默。

我看着通话时间从一分钟变为十分钟,终于开了口。

“易烊千玺,你肯定没想到你也会酒后吐真言。”

“林以桥。我要睡了。”

“滚蛋。”

我吼了一声,把电话扔进了浴缸。

没想到先动情绪的反而是我。先哭的也是我。

先打破只爱自己誓言的,也是我。

没错,我就是酒后吐真言了。但并不完全真,因为我不是只有一点点喜欢。

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带着恶作剧的敌意就此消失。我终于明白林以鹿为什么在有生之年用了全部的精力去爱他一个人。

我是很喜欢很喜欢。

 

 

 

3.“林以桥,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

我是真没想到易烊千玺还会给我发微信。当时我捧着手机看着那一条消息的时候,有点害怕点开。

他说,林以桥,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

我看着手机屏幕,不可避免地被回忆疼痛地拉扯。

的确,我们都坏透了。

 

 

 

林以鹿是从初三开始知道易烊千玺并喜欢易烊千玺的。

她为了他学会了写分析学会打榜学会ps学会剪辑学会摄影。跟任何一个小粉丝一样,忐忑而幸福的喜欢了他很久。

但是自从她和易烊千玺见过几面并说上话的时候,她就有点不对劲。

至少在我眼里看来她就是不太对劲。

我问她,你还喜欢易烊千玺吗?

她说,喜欢。

我说,哪种喜欢?

她托着下巴,长头发垂下来,慢慢一字一顿的说,你想天天和他在一起,在一起的时候想拥抱他,拥抱他的时候想偷偷亲吻他的眼睛,是哪种喜欢?

我说,姐姐,你爱上他了。

林以鹿真的是差一点就跟他在一起了。我还记得的那一天之前的几个小时,她缩在被窝里跟我讲话,她说,小桥,我是三生有幸。

小时候有什么秘密,她都喜欢把头缩在被子里跟我讲。同学打坏了班主任的杯子却不承认,年级那个痞子今天对她告了白。

我笑话了一句,把头从被子里伸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那种闷闷的感觉,很久之后还记忆犹新。

 

 

 

当天她要去赴他的约,却昏倒在路上,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停止了呼吸。

我不敢想象,那一段不太长的路,到底让她受了多少折磨。

她死得不那么平静。有人说她当时挣扎着要爬起来,最后睁大眼睛倒了下去。

她一世温柔,却把所有贪心都花在了易烊千玺身上。她说,我想平淡一辈子,但爱上就是爱上了,我不甘心于平淡。

我当时在白布旁边读她的病历本,突然感觉心里被挖的很空,凉凉的直进风。

她是为了我而死的。当时我感觉我不是我,我是两个人。

我身体里有两个生命。

我对不起她。

 

 

 

我跟林以鹿没有血缘关系。

她是我出生之前从路边捡来的。听母亲说她当时没有哭,被包在红色的大棉袄里,在天安门广场的大柱子下摇着小铃铛。路边到处是人来人往的行人车辆,刚举行完升旗仪式,太阳照的正亮。母亲当时骑着自行车,远远的开间柱子下边有一个亮亮的小点,走过去才发现是铃铛反射的光芒。

一个女婴,眨着眼睛,看着这个她小小生命里的救世主。

她很乖巧。但是一点都不因为自己的身世对我隔阂。小时候我要是被谁欺负了,她就装作一副很厉害的样子把拳头伸出去,然后等那些坏蛋走了之后,又柔软地落在我的头上,淡淡地教我如何做人。

长大后,她总是喜欢给我编辫子,说妹妹,你的头发真好看。当时我不知道她是真心或是假意,所以别扭万分。我知道,我的头发再怎么好看也没有她的好看。她的头发又长又黑,有时候不扎就披在腰际,走一步路发丝就在空气里打闹。

那些男生背地里偷偷叫她长发仙子,她不知道,我却很了解那些青涩懵懂的时期,她路过小巷招惹来的钦慕目光。

我一气之下就剪了短头发,回家的路上一边想象着她尴尬的样子,一边又哭又笑。回到家的时候她仍然很开心的样子,说,小桥,你短头发也好看。

我当时巴不得去剃个光头,但我当时在早恋,我怕我会被甩。

你看,这么一个善良的女孩子,善良到为了我失去生命。

 

 

 

我记得我看见林以鹿第一次哭是在我体检结果出来之后。

我被查出了肾衰竭。

一个晴天霹雳砸在我身上,我动也动不了,呆呆地看着远方。

林以鹿当时比我还要慌乱。她问医生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医生说,可以换肾。

她当时把眼泪擦干,说,医生,用我的。

我看见当时医院的医生在白口罩上的那双常年冷漠的眼睛,有了微微地光亮。

她马上去查了血型去了体检,知道可以换肾的时候她很开心,抱着我喃喃了好久。

她说小桥,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我把妈妈爸爸对你的爱分走了一半,这是我欠你的。

我当时听不太懂,只是有点慌张地看着急症室上红色的字,想象着如果我和她从那里面出来,是活着还是死亡。

 

 

 

去做手术的时候她和我都躺在手术架上,她用手握住我的手,拍拍,说,小桥,没事,一晃就过去了。

我当时感觉很安心,就在麻药的刺激下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林以鹿站在医院的窗户旁边。风从那里灌进来,吹的她的头发飘舞起来。即使一身病服,她也是看起来神采奕奕的样子。

她察觉到我醒来,踉踉跄跄地走过来笑着对我说,小桥啊。

小桥啊。

 

 

 

我绝对没有想到,她失去了一个器官之后就得了很严重的病,撑到那天终于撑不住了。

她瞒我瞒到她死,她都不肯给我的罪恶感一个适合的理由。

她去世后我把她的所有东西都搬到了我的房间,把她的枕头靠着我的枕头旁边。仿佛她又躺在我身边,看着有点剥落的白色天花板,对我讲一些秘密,然后对我说晚安。

我嗅着还残存的她的头发的雏菊的味道,把头闷进被子里,掉了眼泪。

“林以鹿,你讲吧,我听着呢。”被子里一片漆黑。

原来没有她,我这么难过。

很难过很难过。

 

 

 

我是见过易烊千玺的。

但他没有看见我。当时他站在林以鹿的尸体旁边,待了好久好久。

他始终没有掀开白布看她一眼,只是这么站着,浑身颤抖。

他说了很多话,大抵是他对不起她,他对不起她。

他没有在她被病痛折磨的时候陪着她。他只记得她灿烂的笑脸,却看不见她掉泪的样子。他不知道她身体虚弱,还带她爬山,他对不起他。

我当时在心里想,不怪你,林以鹿她本身就不愿意把眼泪给别人看。她最软弱,但最坚强倔强。

我是真的坏,你却坏的善良,坏的不那么坏。

 

 

 

我看着他的那条微信,果断决绝的把他所有联系方式都删了。

然后退了嘉禾舞社,在被窝里睡了三天。

大概是我胆小,不敢去再见他。我不敢面对他冷淡而又失望的眼神,就像是从地面上忽然踩空跌进冰窖,跟小时候老师诬陷我作弊那种眼神一样,黑暗,冷漠,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

林以鹿,当时如果死的是我兴许还好一些,至少我不用背负夜夜噩梦的罪恶感,至少我不用胆战心惊犹犹豫豫去爱你爱过的人,就算易烊千玺他一辈子也不认得我,但也不会恨我。

林以鹿,把头发留着,虽然天堂离太阳很近,会很热,但起码如果我以后来找你,能一眼就认出你。

到时候,我一定要拥抱你。

我要跟你说好多好多委屈,好多好多秘密。

 

 

 

4.“林以桥,你是故意的,你一定是故意的。” 

之后我跟易烊千玺真的断了联系。

虽然从头到尾我都是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但完完全全生命里缺了一个人的感觉还是很难受。

你想啊,烤串的老爷爷突然发现你只要了一份的鸡丁和番茄酱,路边经常见到的清洁工阿妈看见你头一次没有被人背回家,去吃肯德基的时候没人拼单第二杯不会半价,去看电影的时候哭了没人用衣服给你当免费纸巾,这种突然长在你身上的玫瑰被连根拔起的感觉,孤不孤独?

我没敢告诉易烊千玺,我其实有胃病。

我很讨厌酒,很呛,很霸道,让人昏昏晕晕的,还要把胃给掏空,醉过之后更难受。但是这几天我没日没夜的在酒吧里开瓶子一口闷,就是想实验一下,这害人的玩意儿,能不能消愁?

其实我们的大诗人李白从很久以前就告诉过我们一个道理,借酒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

愁哪那么容易就断掉。

 

 

 

我喝了很多,眼前一片模糊,舞曲声和灯光都渐渐遥远。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看见了那个玩的很熟的小酒保在调酒,那个落寞的小姐在角落里吞云吐雾,那群怀揣心事的少男少女在舞厅中央摇来晃去,时不时有眼泪甩到一边,溅到另一个人的衣衫上,氤氲开一片水雾。

突然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腕,那人在我耳边说了句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

我微微扯了扯嘴角,我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那一刻我是那么容易就去幻想,这是易烊千玺吧。

“你怎么才来啊?”我埋怨地叫了一声,歪过头去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在酒吧包厢。

头疼欲裂,一坐起来的时候就感觉天旋地转,脑子里一颗定时炸弹已经迫不及待的发出警报声来扰乱我的神经。

酒保敲了敲门,进来后恭敬地对我说:“小姐,您的账一位易先生已经帮你结了。”

“他去哪了?”我使劲地揉着太阳穴,一边扭扭歪歪地走在酒保面前,态度不太好。

“易先生刚刚走。”

仿佛下了什么指令一样,我顿时灵台清明,想也没想就抓起包拎起鞋子就往门外跑。

我穿过那些衣着鲜艳的人群,嘴里来不及说抱歉,就这样不顾所以地跑到门外。

易烊千玺的保姆车刚刚开走。

我追了上去,赤着脚跑在坚硬冰冷的油柏路上,感觉不到疼,只顾追上那辆车。我的外套被风吹到一边,漏出了我穿在里面的裙子。寒风更凛冽地袭过来,像古代的酷刑,风刃舔血。

看着那辆保姆车越来越远,我的心里翻腾起一股铺天盖地的绝望感。

追上他,追上他!

林以桥,跑起来!

仿佛回到了初中那时,我站在起跑线上,额冒虚汗,同学在旁边加油助威:“林以桥!跑起来!”

“追上他!”

只感觉风在耳朵旁边嘶吼,景物像抽象的水彩往后匆忙逃跑,头顶上是浮夸的红色横幅,脑

海里一片空白。

 

 

 

车突然停了下来。

易烊千玺打开车门走了出来。

 

 

 

我总感觉上一次见他是在一个世纪以前。

但他一点都没变。穿的卫衣,呼出的气在寒风中形成暖雾。隔着我约莫十米的地方望着我。

我并不觉得多冷,热酒依然在燃烧着我的身体,我只是感觉很疼。

我一步一踉跄地走过去,把钱包扔给了他,转身就走。

后头的时候我装作很决绝,其实整个人在瑟瑟发抖。

 

 

 

我突然被一股力量往后拉,跌入一个暖暖的怀抱里。易烊千玺抓住了我的手腕。狠狠地攥着,然后又覆盖上我的手心。

他的声音在冷薄的空气中传过来,显得氤氲而不真实。

“林以桥,你是故意的,你一定是故意的。”

我转过身,他咬着牙,眼眶有点红。

看到他这样,我顿时感觉那些往事,那些仇恨,那些有的没的,都不重要了。

我的眼泪来的这样没有意义。

 

 

 

在车上我披着他的外套,拿着热水袋吸鼻涕。

他窝在一边看着我。

车厢里的气氛有点太过沉默,浓稠地可以熬一锅满是苦渣子的中药汤。

我们都心照不宣的没有提林以鹿。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我把你拉黑了。”

“林以桥,不要惹我发火。”

“偏不。”我正色看着前方说。

我没等他说话,就说:“易烊千玺,没意思了,游戏结束了。”

“你要分手?”他眯着眼睛看着我。

“是啊。”

“不准。”

“你又不喜欢我,我干嘛要跟你在一起,浪费我青春吗?我二十多了,老了。”我把纸巾揉成一团,心不在焉地用余光去观察易烊千玺的表情。

“等这个风波过去,就当帮我。”他靠着冰冷的玻璃,闷闷地说了一句,一个急刹车,他的头猛地一下撞到玻璃上,皱着眉头嘶了一声,我看着都疼。

我把脸侧过去,照了照车窗玻璃练习表情,然后转过头对他露出一个僵硬的会意的笑,说好啊。

我俩彼此就是互相利用,又何必在意。

你用我来躲避那些你不想直视的东西,我在被打得千疮百孔的同时让荒芜的心开出欺骗自己的罂粟。

林以桥,像你这种人,一辈子都只能孤身一人。

我突然回忆起小时候算命的时候,老先生用那双厚厚镜片下的狐狸眼睛看了我好久,又看了我的掌心纹路,神神叨叨地在纸上写了几个鬼画符,交给我的母亲。

母亲看了之后沉默了一会儿,就把纸撕了,撒向空中,我抬起头看,一片片白色落下来,像是葬礼上飘洒的纸钱。

好久好久之后,在林以鹿死去的那一天晚上,母亲死死抓着我的手,用尽了一个四十岁老女人的所有力气,满眼猩红:“林以桥,你知道当年那个算命先生给你提的什么字吗?孤星!”
 我看着那双被抓红的手,说不出话来。

 

 

 

5.“林以桥,这辈子我要你,我只要你,我要定你了。”

他口中的风波已经在时间中渐渐熄灭火光,公关人员已经在努力克制负面消息,媒体们终于悻悻收场。终于,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媒体的问题开始变得正常起来,报纸上的报道也中规中矩不再瞎扯淡。

易烊千玺的眉头不再整日的皱起来,但偶尔遇见他的时候,他的眼睛却总是微微失神,仿佛在看着一些我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东西。

是该结束的时候了。我这么想。

我在等他的一个电话,等他说,林以桥,今后再也不见,今后最好不见。

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孽缘该尽了。

然后他不会管我,我不会理他,就算很巧很巧地碰见了,也会擦肩而过当做陌生人。

就这样吧,如此荒唐的故事,必定会堂皇收场。

 

 

 

那天他约我在他家碰面。

我走进去的时候,他靠在阳台的护栏上,看着不太蓝的天,搅动着手里的咖啡。

浓郁的香醇带苦的味道飘散在风中,带着他呼吸的味道,刺的我鼻尖发酸。

我也靠在护栏上,用墨镜遮住我很肿的眼睛,透过无色的镜片看着他。

他太好看了,可能是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所以一身带着褶皱的睡衣他穿也好看,带着一种慵懒的味道,特别是衣领低低的那胸前的肌肤,直逼逼地冲击我的视觉。

他的侧脸和下颚线和天空朦胧融合,偶尔喝一口咖啡残留些许在唇珠上,被粉色的舌尖舔走,有点让人想不顾所以的亲上去。

他转过头看我,突然说:“林以鹿是我年少时最好的回忆。”

他突然提到了林以鹿。这个人羁绊了我们两个的一生,挣不脱,逃不掉。我是被囚禁在这座牢笼中折了翅膀的杜鹃,字字啼血,他满手鲜血,带着荆棘玫瑰向我走来。

我开始觉得感情太复杂不是一件好事,对一个人要么就爱要么就恨,不要想太多。

可对林以鹿,我大概就是又爱又恨。

我可能觉得眼泪要顺着墨镜往外流出来了,慌张地背过身想落荒而逃,他又开口了。

“但是林以桥,我现在二十七了。我不能永远停留在十八岁。我不想以前,也不顾将来,我只过现在。现在我要你。”

“且这辈子,林以桥,你听好了,我要你,我只要你,我要定你了。”

他语言坚定,琥瞳闪光,侧着身子对我说。

身后的天空飞过一只鸟,我用手遮住太阳,在指缝里恍惚看见,那只鸟嘴上衔了一朵玫瑰。

后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蹲下来把墨镜摘掉,看着自己的鞋尖说:“易烊千玺,我陪你玩。”

我陪你。

 

 

 

之后我搬到了易烊千玺家。

他早出晚归,飞来飞去,在全国各地工作。我有时候想找个理由抱怨一下,又不忍心看到顶着黑眼圈的他撑起笑脸安慰我。

他总是一下飞机就给我打电话,通常是说,林以桥,在家听话,我估计今天晚上回来。

搞得我好像一个小孩子似的。生气。

有一次他去外地演出去了一个月,回来的那天我心里想,我说林以桥,女朋友要有女朋友的样子,你给易烊千玺准备个惊喜吧。

我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后来才发觉是少女心分泌激素过多了,导致我做出一些热恋小女友才做的事。

我们不是热恋小情侣吗……

不是吗……

啧,恶心死了。

 

 

 

惊喜就是我一桌饭。

第一次做饭我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就用盖子盖着放桌上,他回来再热一热。

五点,七点,九点。

他还没有回来。

我有点着急地渡来渡去。想给他打电话,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就放下了手机。

等着等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我醒来过来的时候易烊千玺在吃饭。

很云淡风轻地拿着筷子每盘都尝几口,见到我起来就笑了起来:“有心啦太太。”

“谁是你太太!”我别扭地脸红了,自己尝自己的菜。

不是我说,真的好吃。

后来易烊千玺得知我的想法,说我是林以桥卖瓜,自卖自夸。

你不是也吃了很多还满意地点头吗,切。

我心里这么别扭地想着,耳朵却红了起来。

 

 

 

后来我们俩熬到两点才睡觉。大致是吃吃饭,拌拌嘴,洗洗碗,讲着讲着就忘记了困意。

我回房间的时候打了个哈欠,正准备跟他说晚安,他却一下子拉住我往他房间塞。我大喊大叫,他就捂住我的嘴。

“林以桥,你忘了?我在跟你谈恋爱。”

后来当然没有发生什么。他一本正经地在我俩之间放了个超大的轻松熊,然后拍拍我的头说晚安。

我抱住轻松熊,把手搭在他的手臂上,等房间安静地只听到他均匀的呼吸声的时候,了小声地说:“易烊千玺,我也只要你。”

他突然抓住我的手,把它放在他结实的小腹上,语调略带笑意:“叽叽咕咕什么,睡了。”

“晚安,易老师。”

“晚安,林同学。”

 

 

 

6.“林以桥,你跟谁学的,喜欢胡思乱想。”

   

易烊千玺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带我去山上玩。

虽然我不觉得有什么好玩的,因为山上蚊子多,山路崎岖必须得步行,我俩都累得气喘吁吁的,最后还得  劳烦易先生背着我回家,但还是每次都准备了很多东西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这次去的山很漂亮,上了年纪的树都长得很高大,却显得老当益壮,一股子绿得年轻。树叶的缝隙中洒下来纯度刚好的阳光,风起来的时候,在叶片周围带起气流,呼啦啦地吹奏起来。

 

 

 

山谷不险峻,但连绵起伏,天空上的白云像是牛奶棉花糖粘在山涧左右,时不时被一两只鸟儿叼走,几声啼鸣在山崖间撞来撞去,回音悠长。

易烊千玺握着我的手,我看着他的眼睛,琥珀色的眼眸在阳光下温柔好看,像是最纯的天然黄田玉。

他露出好看的深深浅浅两个梨涡,对我说:“把眼睛闭上。”

然后他薄薄的嘴唇覆盖上来,只是轻轻的碰了一下,我却闻到了薄荷的味道。

林荫道上熙熙攘攘的阳光拥挤,脚踝边参差不齐的草瘙痒缠绵,一切都春暖花开。

 

 

我俩坐在草地上吃便当。便当是我在早上的时候做的,放了鱼子酱和芥末,辣的易烊千玺流眼泪。我把笑硬生生憋回去,用手拔着旁边可怜的小草。

突然他目光一顿,好像是看到了什么很不好的东西,飞快站起来死死拉住我的手把我往外拖,大声叫着让我到路边去。

太晚了,来不及了,我傻乎乎地不明白他的意思,脚踝处就传来一阵刺骨的疼痛。

很疼,突然一种浓稠冰凉的东西进入了我的血液,所过之处皆是彻骨的寒意。

低头一看,草地里潜伏着一条小小的绿蛇,吐着红色的信子,摇摇摆摆地邪恶地爬到了一边。

我还来不及害怕,他就把我背在身上迅速跑到了大路上再放我下来,想都没想嘴唇就覆盖在了我的伤口。

“易烊千玺,你干什么!”我有点着急地看着他,用手使劲推开他。

“这样能缓慢毒素在血液循环中的作用。”他在我伤口处吸了一口血,然后吐到一边。我才看清那一滩液体,颤抖着捧住他的脸,说, “易烊千玺,你说我会不会死?”

“易烊千玺你别管我,这样你也会出事的!”

“易烊千玺……”

我的脑袋有点不清楚了,我知道这可能是毒素麻痹了我的神经,胡言乱语脱口而出。

“易烊千玺,你说林以鹿会不会怪我?”

他动作一顿。

“易烊千玺,你恨我吗?”

他微微抬头,我看见他惨白的脸色和沾满黑血的嘴唇,撑着一个微笑,对我说:“林以桥,你跟谁学的?喜欢胡思乱想。”

 

 

 

再次醒来时我在医院。易烊千玺躺在我旁边削苹果。

我跳下床,却被脚上的疼痛给吓得缩了回去。

易烊千玺皱了皱眉头,说:“林以桥,快点回去躺着。”

我有点想哭,没说话,就回到床上盖好了被子。一种莫名其妙的委屈感袭来,我抱住腿没说话,轻轻摸了摸脚踝上仍旧疼痛的伤。

仿佛看穿了我的不安,他装作很轻松地跑到我的病床上,说:“给我点被子。”

我坐起来看着他的脸,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林以桥,没事了,打完点滴我们就回家。”

我无法相信他是怎么撑着中毒的身体背我走下崎岖的高山,他是怎么在自己也害怕的同时冷静地安慰我。

我突然想起了林以鹿做完手术之后的那一声小桥。

“老师,你活着真是太好了。”

“你再胡思乱想,我就采取强制措施了。”

“……什么”

“堵嘴。”

 

 

 

晚上我梦到了林以鹿。

她在一片黑暗中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哭泣。

她在喊我的名字。

她说,有他照顾你我很放心。

你一定要活的好好的。

我说好,然后冲动地跑过去想要抱着她。

她却走了,我手心里只留下了她的一缕黑发。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手里抓着自己洗过的头发,以为这个梦是真的,忽然坐起,头皮间的麻痛感才让我稍微清醒。

太阳升起来了。

 

 

 

几个星期之后我和易烊千玺都恢复了元气,只是他再也不敢带我去爬山,更不敢随随便便就和我坐在草地上吃便当了。

他当时对我说,林以桥,我不敢再一次看着你差点就要失去生命。当时你肯定不知道,我比你还害怕。

我说易烊千玺,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这么胆小啊。

其实我明白,没有人在爱情面前不胆战心惊。

之后我把我俩中间的轻松熊给拿掉了,因为我时常会做噩梦,梦见那条蛇变成了巨蟒向我扑过来。这时候易烊千玺就会紧紧抱住我,我就不会怕。

我在夜里莫名其妙地哭的时候,他会用头顶上的小旋蹭蹭我的耳廓。

我感觉很安心。有他在的地方就很安心,因为我知道,不管有多少洪水猛兽,我的英雄都会用刀剑抵挡,然后凯旋归来。

 

 

 

7.“林以桥,你身上三根木头,我一把火就能克了你。”  

大抵世间轮回都有个命数。

楼下卖油条的老阿姨丈夫当兵当了几十年,在一次任务中失踪。他失踪了几年她就等了几年,她相信他一定会带着满袋功勋归来,或是在大漠深处创出一片天地,只等着适合的时机接她过去。

偶尔在商场认识的小姑娘刚为了失恋痛哭流涕,手里攥着她写给男友的每一封信,对我倾诉他们之前的时光有多美好,只是因为一个女孩的插足。她说以前这个女孩是她们班上最丑的女孩,经常被人欺负,到最后竟然一下子篡位了。

街头弹吉他的那个瞎眼大叔一辈子没娶妻,但是爱上了那个每日听他唱歌的那个陌生女子。他说下辈子,我一定要遇到她,那个时候我一定要看看她的样子,然后娶她。

只是万千阻隔,终究容不得情丝在冰天雪地的世界蔓延生长。

爱情只适合生在春天。

后来那个卖油条的老阿姨收摊回家,我问她怎么不等了,她苦笑着说,老了,等不起了。

小姑娘后来放弃了那段爱情去考大学,听说考上了一所法学院。青春的爱情总是不了而终。

瞎眼大叔最后没有等到那个女人,却被一场车祸结束了生命,死之前紧紧攥着手里给她写的一首歌谱,他说有一天,他要唱着这首歌去告诉她他的心意。

看过太多事情发生,我感觉自己像老了十几岁。

跟易烊千玺说起这些事的时候,他说:“我不信命。该做的事就是要在有生之年做了,等到老了会很后悔。谁知道下一个轮回还会不会遇到谁。”

“比如呢?”

“比如现在去和林以桥吃个披萨然后睡觉。”

 

 

 

这天易烊千玺不在家。他飞到北海道去为写真取景了,给我发来了很多照片,有一张他在樱花树下的自拍,我当做了手机桌面。

我在他家里无聊地走来走去,东翻西翻。

最后翻到了一本红皮的《安妮·卡列尼娜》,书页泛黄,里面还有一些圈点勾画。我没仔细看,以为兴许是易烊千玺看过的书,把手伸到了下面,摸到了一本加了锁的日记。我试了他生日,试了我的生日,锁都冥顽不灵的没有打开。

我半蹲在原地,腿有些僵,犹豫了好久,托着下巴指甲深深的陷进去,最后指尖颤抖着试了林以鹿的生日。

日记啪一下打开了。

 

 

 

11.6

今天是她生日。

我亲了她。

 

 

 

12.3

她说她很喜欢去山上玩。

但是她没有来。我有点担心。

 

 

 

12.25

小鹿,圣诞节快乐。

等我熬完余生,我就去陪你。

 

 

 

9.29

你我都知道不该仇恨,但是见到你妹妹的第一眼我就想去伤害她。

因为我想让她知道你承受了多少多少痛苦,她就得翻倍。

小鹿,我感觉我变得很坏。

 

 

 

2.6

小鹿,她跟你很像。却哪儿都不一样。

 

 

 

3.30

小鹿,对不起。

再见了。

 

 

 

日记到此为止。他的字很好看,笔锋分明,但在我看来却如刀剑般森森,捣向我的心窝,刀面血迹斑斑,毫不留情地从我体内离开。

我的腿再也支持不住,无力地跪在了冰凉的地板上,垂着头看着捧在手上的日记。突然我有种可怕的感觉,我是林以鹿的复制品,我的爱情是林以鹿遗落在人间的垃圾。

仿佛是对我开的最大的一个玩笑,真可悲。

 

 

 

突然门被钥匙扭开,易烊千玺走进来,抖了抖落在身上的细碎雨点。

他看着跪在地板上的我有点不解,一边换鞋一边说:“跪在地上干吗,凉。”

他见我不答话,走过来,瞥到了桌上的日记本。

我没看清他当时的表情,只感觉周围的空气凝结成了雨雪风霜,向我身上用力的砸去。

“易烊千玺,我信命。”我把日记合上,重新上了锁,夹在那本红皮书里,擦了擦眼睛。

“林以桥,你不要乱想。”他声音沙哑,似乎带着哭腔。我宁愿相信那是我耳朵出现了问题。

“我开始的时候接近你是因为我姐姐。我就想看看,这个她爱了大半辈子的男的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可能是跪了太久,站起来的时候骨头里都是机械般的僵硬感,有些摇摇晃晃,像是腿里种满了冰渣。

“林以桥……”

“看到你的第一眼,噢,原来是这样,比照片还要好看。”我吸了吸鼻子,笑了一下,说,“我是真没想到我会喜欢上你。这大抵是命。但我是真没想到你接近我也是有目的,目的还很不好。”

他没说话。

“易烊千玺,你要知道,林以鹿是路,我是桥,我俩终归不一样。不要把我当做她来爱了……”

我看见我的眼泪掉在刚刚拖过的地板上晕开来一片不太好看的花朵,“我欠她的够多了,你再这样我就真的还都还不起了。”

仿佛有人刻意让时间停止转动,那些个分针秒针都被冰封在原地,我和他沉默在那里,谁也不打算开口了。

电视机里的嘈杂响声不断塞进我的耳朵,隔壁阿嫲的唠叨声准时传来,我低着头,感觉血液倒流的厉害。

我听见他笑了一下,说:“哈,林以桥,你身上三根木头,我一把火就能克了你。所以你最好离我远一点。”

然后他绕过我,穿上鞋伞都没拿就冲进了雨幕。

我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我又想到了那个女孩子,那个老阿姨,那个瞎眼大叔,那条我经常走过的街,那些易烊千玺握紧我双手的时刻。

舍不得,真的舍不得。

舍不得又能怎样呢?

 

 

 

大抵世间轮回,都有个命数。

 

 

 

8.“林以桥,条条大路通南北,桥却只能到达对岸。”

现在算起来,易烊千玺已经十天没有回家了。

我任性地一直住在易烊千玺家里,固执地认为,啊,只要我在这里,他就会回来找我吧。

后来过了多久呢,不知道有多久了,久到我的头发和林以鹿一样长到腰际又剪短,又长长了又剪短,久到那只轻松熊已经被我丢在角落积满灰尘,久到我已经忘了我脚踝上的那块伤疤,久到我把所有香港的老电影全部看了几遍。他还是没有来。

回忆起王家卫的台词,“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我都会干哭,没有眼泪可以掉。

过了太久了,但我还是记得易烊千玺的样子。他早餐喜欢喝加三勺糖的咖啡,他怕苦,他的手表牌子,他唱的每一句歌词的调子,他回眸看向我的时候,眼睛里的感情,我都记得。

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那该多开心。

既然这样了,我是不是该放下了?

小时候早恋死去活来不肯跟对方分开,不论父母怎么劝都当做耳边风。后来自己觉着没意思了,放弃了。

我是个只听自己的人。

他的确够狠。他带我上山是因为林以鹿以前喜欢上山,结果我被蛇咬了。他当时靠近我问我要不要在一起是为了报复我,让我痛苦自责,让我在负罪中反省自己。

然后趁我爱上他的时候再离开我,刀刀致命。

有爱吗?

有的吧。他那天上山的时候那么焦急,毫不犹豫地救下我,当我醒来时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假装很淡定地给我削苹果。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是知道的。夜里他轻轻摩挲我的头发,帮我擦掉眼泪,看向我的时候眼眸带着温柔的琥珀颜色,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笑了出来。

我以为这是小说里会出现的场景,但他就在我身边,挽住我的手,要我听话,然后奖励我一个吻。

幸好我还是很清醒,我知道,他就算带着一丁点爱也是对林以鹿的复制品的怜惜。

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要是我是林以鹿就好了。大大方方接受他的爱,不用背负任何东西。

但是我怎么可能是她呢。

怎么可能呢。我办法假装自己是她。因为那样子会更加疼。

疼的厉害。四肢百骸都是针扎的疼。

可能就是这样吧,没办法爱,没办法狠,对林以鹿是这样,对易烊千玺也是如此。

林以桥,你命贱。

 

 

 

我试着去用另一段感情去结束我那段再也不想回忆的回忆。

那天我拜托我的好朋友阿银帮我找男友的时候,她下巴快搁到了地上。

“林以桥,你什么时候这么将就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能无法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只能选择将就了。

我没答话,搂过她的肩膀大跨步迎着风走,豪迈而又小心地擦掉眼角的水渍。

 

那个男的是个酒店经理。不带褶皱的西服,中规中矩地拿握刀叉,小口喝汤小口喝红酒,喝之前还惺惺作态地摇一摇。

我当时低着头在玩手机,心烦意乱地解锁再锁屏,没电了的时候我把手机一摔,拿起酒杯一口闷了下去。

不行。没他不行。不是他不行。

那个男的竟然没有露出不好看的神情,只是悠悠然地咳嗽了一声,说:“小姐,你走吧。”

我歪着头有些不解。

“小姐既然有意中人了,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女孩子的时间是很宝贵的。”

“是。”我挎上包推门而出,“我知道了,谢谢你。”

你看吧,连一个不了解我的陌生人都看出来我的心上人一直盘踞着我七寸大的地方,我怎么能不知道我还在想念他。

放下?你吃饭的时候筷子可以放下,你看电视的时候遥控器可以放下,你回家的时候购物袋可以放下,你一直喜欢的人呢?

可以吗?

“小桥,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厉害的话,世界就不得了了。”

我又想起了林以鹿对我说过的话,要是我提早知道我以后的故事,我真想对她说,姐,你每次都说对了。

我根本没有那么厉害。我什么都做不成。以为可以放下,原来是我太高估自己。

骄傲不是一件好事,当你在一件事情上太过自信就会摔跟头。小学老师也教过我,当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刚结束完打架,狠狠地瞪了老师一眼,没听进去。

这大概,就是后果和报应吧。

 

 

 

有一天,大概是我生日这一天,我并不记得我的生日是多少号了,所以这一天就当做我的生日吧。

当时我躺在沙发上吃薯片犒劳自己,门却啪一下就打开了。

易烊千玺倚在门边上,看着我。

我没有吃完的薯片掉在了地上。

当时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后来我回忆起这种感觉,觉得整个世界一边下雨一边放烟花,当你慢慢地慢慢地麻痹自己的心脏,让它只能微微地跳动而不能产生任何感情的时候,突然有人给你来了一剂海洛因,是什么感觉?

我呆呆的看着他,嘴里的动作停止了咀嚼。他的样子看上去比我好不了多少,一样的憔悴,黑眼圈浓浓地布在那双好看的眼睛周围,青色的胡茬冒了出来,也没有剃,让人看上去有些痒痒的。

我僵硬着身体把薯片捡回来,背过身去按遥控器。

电视突兀的声音配合着我身体微微地颤动,空气里的浓度过高,低气压蔓延的迅速。

他突然开口。我慌不择路地把电视的声音开到最大,咬着嘴巴让眼泪不掉下来。

要是以前,他总会说我耍小孩子脾气。

但易烊千玺还是继续在说。我不得不侧着耳朵仔细地听,生怕错过了一个字,我怕这次我再错过,就真的再也不会有任何期待了。

“我来……找点东西。”他声音纯粹,却又沙哑,氤氲着水雾,带着独有的腔调和一股子我嗅不出来的伤感味道。

我没有说话,眼睛死死地看着电视机屏幕,瞳孔却无法聚焦。

易烊千玺拿的是那只轻松熊。

轻松熊的样子变得很难看。黑不黑白不白黄不黄,他还是一点都不嫌弃地把熊抱在怀里,自言自语:“你妈没把你照顾好,回去给你洗个澡好了。”

我的眼泪便再也忍不住。

他抱着轻松熊,慢慢走出了门。

我把头深深的埋在抱枕里,哭得身体剧烈颤抖。我扯着头发,头皮的疼痛感让我清醒了一些。

很安静。没有人说话,电视里的主人公也在静默着吸烟,窗外面的星星升起来,周围没有汽车声没有人群声,我只听到自己微微地抽泣。

不知道过了多久,电视突然传来了春光乍泄的台词,“何宝荣将‘不如,我们重头来过’挂在口边,这话对我很有杀伤力,我和他一起很久了,中间也分开过,可每次听见他这么说,我总会跟他再走在一起。”

我猛地一按遥控器,电视机黑了屏幕。

就这样吧。不必要了。我狠下心站起来转过身,想摔门而出,

我是真的没想到,易烊千玺还在那里。我以为他已经走了,放肆地哭得很绝望,没想他他就蹲在门槛边上,月光洒在他好看的脸上,落在他的睫毛上跳舞。他平静地闭上眼睛,均匀的呼吸,抱着轻松熊在门槛边上睡了过去。

我也蹲下来,仔仔细细地看着他。

我就这么看着他,就这么看着他。他今天穿的白短袖,总让我记起那句,“除  却君身三尺雪,天下何人配白衣。”

真是好看。

越凑越近的时候,他突然睁开眼睛抓住我的手腕,眼睛里朦朦胧胧的。

我俩隔得很近,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目光也不知道搁在什么地方,只好停留在那只熊上面。

手腕的地方被他抓的有点烫,但不疼,他似乎一直在看着我。我对上他目光的时候,感觉他眼睛里闪着眼泪,却看不真切,可能自己眼里的雾气太多。

我刚想说话,他就开了口。

“林以桥,你说林以鹿是路,你是桥。条条大路通南北,桥却只能到达对岸。”

“大抵你已经走过那座长长的桥,到我这儿了。”

“林以桥,我不会说情话。”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街边卖油条的老阿姨,她相信他的爱人相信了几十年,一直在他们相遇的那条街等着他。

风雨不改,从花裙子到围裙,从乌黑长发到白鬓霜霜。

我很感谢易烊千玺。他只让我等了一会儿就来找我了。

我后来没答应也没有不答应,我告诉易烊千玺,木头和火焰可以共存亡。火焰靠着木头燃烧,木头烧没了,火焰也随之消失。

他目光灼灼,越过了无尽的黑暗岁月,投撒进那一枚金色的硬币。

罪孽也好, 不该也好,愤恨也罢,为什么不来一场豪赌?

我妈从小就骂我不像林以鹿一样安静稳重,喜欢冒险,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但不管是失败还是成功都舔着伤口的鲜血笑。

有什么不好?

我就是这样,我希望直到我死,我的热血还一直在血管里燃烧,而且到我死后,我的坟墓上的花都开得正旺。

于是我把我的易先生搂紧,连同那只脏兮兮的轻松熊。

 

 

 

9.“等你出来,我就娶你。”

那只轻松熊被弃置了太久,洗出来的水漂浮着一层黑泡沫,有一串被风带跑,碰到窗帘的时候破了,溅了一圈黑色。

我卷起裤腿和衣袖,用洗衣液搓,实在洗累了就抬头看着院子里的那一方小小的天空,仰天长叹一声,然后继续搓。

“不洗干净它就不认你当妈了。”易烊千玺出门的时候故作认真的地对我说。

最后它被我用两个小夹子夹在了一根晾衣服的线上,在空中摇摇摆摆的像是在跳舞。

我叉着腰看着它,两个黑不溜秋像是圆规画出来的眼睛,人畜无害地不知道在看着我还是在看着别处。我突然想起了以前拥抱它的时光,在漆黑被噩梦缠身的夜晚里,软绵绵的接受我战栗的拥抱,消化我不明所以的眼泪。洗它的时候,我嗅到了一点点浅淡的咸味,大致是泪水残留的痕迹。

易烊千玺回家的时候,像个小孩一样好奇地看着那个被洗的干干净净的熊,再低头看着满脸骄傲的我。

“看我洗的多干净。”

“是是是,以桥真厉害。”他捧起轻松熊的大饼脸,轻轻地闻了一下。

“熊比人贵。”我小声的说了一句,垂下头看着脚尖。

他突然转而捧起我的脸用鼻尖摩挲了一下我的脸颊:“……讲话讲大声点。”

“没什么……”

 

周末我来都闲来无事。我窝在沙发里玩手机,他躺在我大腿上看我打怪。

我把手机一丢,看着他的脸,沉默了一会开了口:“我们要不要去看一下林……我姐。”

易烊千玺闭了闭眼,有点疲惫地环住我的腰:“你放下了吗?”

“你呢?”

“……”

“我也是。”我用指尖撩着他头顶好看的发旋,感受着他头发的温度。

“以桥……我死后是不会上天堂的。”

“那我就陪你下地狱。”

手机的游戏还没关,发出的怪兽的咆哮声传进我的耳廓,勇士挥刀的呼啸风声也在练兵的号角中渗透进来,一切都还未开始。

 

来到她的墓的时候,我有些恍惚。

她的墓在林子的最北方。那里比较寒冷,没有湿气,没有太过于嘈杂的动物叫声,有的只是从天空中飘落的雪花和刮过来的风,让人有种错觉,墓地里的那个人只是在冬眠,到了春天第一朵花开苞的时候,她就会扒开泥土伸着懒腰,迷糊地看着这个即将苏醒的世界。

我准备给她上一炷香,却因风太凛冽迟迟开不了火。我背过身去,固执地用被冻得僵硬的手指一下一下按着打火机,微弱的火苗刚冒出头就被抹杀,存在的时间微乎及微。

我突然想到小时候,家里有时没人做饭,林以鹿踩着小板凳吃力地拿起锅,却打不开煤气。

她的手被上面黏着的油烟和灰尘弄得很脏,汗水滑进眼睛的时候就用手草草地擦干,然后神情专注地琢磨怎么打开这一罐顽固不化的东西。

等到终于打开的时候,她脸上乌漆墨黑的,跑过来极为开心地对什么都不知道的我说,小桥,等一会就吃饭。

我当时正看着恐怖怪兽肆虐的动画片,转身便看见黑乎乎的她,一下子便吓得哭了出来。

她手忙脚乱地安慰了我一通,然后大叫了一声,发现菜烧糊了。

那些童年的时光,和微弱的生命的火苗啊。

墓上的照片是她学生时代印在校牌上的照片,咧着嘴笑。她穿着普普通通的校服,洗的很干净,笑的也很干净。

如今看着,有点想哭。

 

我突然就想到一首歌。歌里面唱,它说

南方南,北方北,南方有谷堆。

南风喃,北海北,北海有墓碑。

愿你能在北方那片广阔寒冰覆盖的大洋里,不受拘束地游。

我在对岸给你唱这首歌。

树林里偶尔会传来一两声脆弱的鸟叫,远处的山峦显出朦朦胧胧的脊背和即将奔跑的姿势,雾气在眼前隔了一层纱巾,冬天的气息越发明显。

期盼满身罪重的我的歌声,能让你听到。

后来日子平平常常,淡淡如烟。

有一天我去给易烊千玺拿文件,他最近很忙,斩获了很多奖项之后就成了炙手可热的最佳男演员。

我随意拦了一辆计程车,坐在副驾驶位的时候随意看了司机一眼,惊喜地叫道:“唉!是你啊!”

司机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琢磨了几下笑了开了:“妹子,缘分啊!”

他打着方向盘豪爽地说:“哎妹子,现在失恋不会哭的这么惨了吧?”

我笑了一下,看着窗外流动的景色,把车里的空调调小了一点:“不会了。”

“要爱自己啊。”他红灯的时候停下来,喝了一口装在玻璃杯里的菊花茶。大概是他爱人早晨的时候帮他泡的,出门时叮嘱他回家,女孩蹦蹦跳跳的跟他说再见,一天的工作是从家里开始的。

我想象着这个场景,不知不觉就咧开了嘴角。

我正准备翻一下手机,突然听到嘭一声巨响,空间颠倒,我整个人都翻了过来。在巨大惊讶和恐惧中,我整个人都发懵了,来不及思考。我的头磕在车玻璃上,一个猛跌杂碎了,额头上一阵刺骨的疼痛。我感觉到我的血液流淌在我的面容上,滚烫鲜红。

眼睛里也全是刺人的鲜红色。

后来,我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我醒了过来,身旁是白衣大褂快速移动的人群,我的头很疼,又晕,根本无法思考自己身在何处。

只感觉手被紧紧的握着,耳畔旁边是他的声音。

“林以桥,你好好的出来,我就娶你。”

我用尽全身力气点了点头。

之后我被推进了一个白屋子,头顶上白得刺眼的灯光打下来,只远远地听到刀和钳子的声音。

血流过四肢百骸,流过心脏。我听见了我身体里的声音。听见了遥远的什么地方,是林以鹿呼唤我的声音。

仿佛什么人熄了灯,我撞进无尽的黑暗之中。

然后我闭上了眼睛。

——END——

 

 

 

 

 

 

番外(易烊千玺视角)

林以桥和林以鹿看起来差不多。

刺头的性格,顽强不屈,谁欺负她就给谁打一记勾拳,在长满荆棘的苦难中就算舔干净自己的血都不甘心渴死的那种。

后来我又发现,她们又很不一样。

比如林以鹿,生性温和,所以不容易激发那种要命的倔强性格,但是林以桥,她完完全全就是那种,仿佛不着掩饰的对着你说,喏,我就这样,不要招惹我。

以至于我招惹了之后,也弄不懂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林以鹿是我见过最像女孩子的女孩子。

那种穿着长裙子,走起来的时候裙摆带风,永远都是文文静静的,见到我的时候只是顿了一下,又快步错开。

擦过我肩膀的时候,她长至腰际的青丝微微贴滑过我的面颊,像是一把温柔刀。刺的人痒,然后吃疼。

后来我再次见到她,是在学校那个修剪的破破烂烂的长荫道上,我在这头,她在那一头,拿着列夫托尔斯泰的一本红皮书,笑着看着我。

我本来想走开的,但是她竟然伸出手对我说:“同学,我们见过。”

是见过。在教室走廊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见过,在食堂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见过,在集会上发言台上台下的见过,在图书馆偶尔隔着书架的见过。

很普通的见过,印象深刻,但不在意。

我把手伸过去,看着她的眼睛:“易烊千玺。”

她的眼睛跟我不一样,是那种很黑的眼色,纯净的黑色,偶尔倒影着我身着白色校服的样子。

“林以鹿。”

“哪个林哪个以哪个鹿?”我突然感觉这么问似乎有点奇怪,不知道为什么装作不在意地向四周看去。

她没答话,后来向长荫道的尽头走去,声音不远不近地传过来:“林以鹿的林以鹿。”

那时秋意正浓,树上的叶子黄了三分之二,掉下来铺在路面上,她从枯了的树叶上提着裙摆小心地拿着书走过去,带着碎叶的卡拉卡拉声。

 

 

 

跟林以鹿在一起是我没有想到的事情。

那时经纪人千叮万嘱让我不要玩火烧身,我耳朵起茧,木讷地答应了。

但是那知道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把我吹得找不着北,晕头转向地奔波在那段青涩不懂事的岁月里,抓住了林以鹿轻柔的裙摆。

后来很久以后我看着林以桥的那双跟林以鹿很像的黑眼睛,我又觉得我回到了那个不太好回忆的十八岁,觉得林以鹿和林以桥重影在一起,晃头清醒时,苦笑着觉得自己真是幼稚。

世界上哪有一样的人。时光可以复制的话,那就见了鬼了。

 

 

 

我后来经常问自己,你是真的恨林以桥,还是为了恨她而恨她? 

结果没答案。

那天我起的很早去跳舞,本来想安安静静的跳完然后再去安安静静的吃个抄手。但是有个女孩子却猫着腰窝在那个角落,抱着一个书包眼睛发光地看着我。

我装作不知道,微微地撇了一下嘴继续跳。跳完之后我本来想走出去了,但是她竟然那么傻的鼓掌,还拍的特别响,搞得我有点尴尬。

后来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出林以桥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整个人像是掉进了一个吸盘一样的漩涡。

一只手把回忆往我脑子里塞,太阳穴涨涨的快要裂开。

我抑制住我的急切,问她:“哪个林哪个以哪个桥?”

她说:“林以桥的林以桥。”

当时的空调开的太大了,汗水变成冷汗极不舒服的粘在身上,刺的人微微发抖。

我心里面很清楚的对自己说,完了。

 

 

 

我搞不清自己是怎么想的。我把我自己内心深处噩梦根源的愧疚感当做理由,突然肆意地想,林以鹿,我来帮你。

所以当林以桥因我无意有意滑过她腰际而脸红的时候,她听到我答应她去烤串而激动的跳起来的时候,她一定没看见我脸上是带着嘲讽的笑的。

世界上蠢女人真是不少啊。

 

 

 

那天我其实没有喝醉。

我心里说,我试探一下,就试探一下。

我装作醉的不省人事,趴在她柔软的背上玩她的头发。我们俩衣服贴着衣服,但是我感觉她的体温已经穿过我那层薄薄的布料钻进了我的毛孔,烫的浑身炽热。

我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要不就算了吧。可是晚风来的很及时,把我吹得很清醒。

我有意问她,说,小鹿去哪儿了。

她没什么反应,把头低下去嗯了一声,考虑了一下说,她马上回来了。

我当时心里很凉,我想林以桥是怎么说出那句话的。装傻也装的像一点吧。

林以鹿怎么可能回来。

 

后来她可能真是反射弧太长了,到家的时候发起了酒疯,直接一个相扑吐在我身上了,抱着头大声指着我说:“傻逼,我怎么知道你小鹿什么时候回来啊!”

“我太想她了,我还想问你她什么时候回来呢!”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坐在地板上大喊大叫。

我背过身去换衣服,她叫起来骂我流氓。

我抱着衣服扔进洗衣机,走过去把她放在床上掖好她的被子,刚想出门转动把手,她迷迷糊糊带着哽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也希望啊。”

我当时握着冰冷的门把手握了很久,手心指尖都是寒意,通过我手腕上细枝末节的静脉传送到右心房。

 

 

 

我当时以为,林以桥就是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可能没什么太过分的思想。

以至于我想度过风波的时候,就想都没想自私地对她说,做我女朋友吧。

我还没把“帮我度过风波”这句话说出口,她就眉眼带笑神情坚毅,说好。

我以为她不明白,她没有喜怒哀乐,她当我女朋友是她一辈子的幸运。

后来我才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傻逼。

 

 

 

我和她都在逼自己。

我逼着自己去伤害一个本来不想伤害的人,她逼着自己去体谅一个她本来不该喜欢的人。

她问我我喜不喜欢她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应该怎么回答呢?

我本来又想骗骗她,说喜欢啊,喜欢得不得了。

但是我看着她红扑扑的脸和眯着的眼睛,我突然就说不出口。

我突然觉得我不太想骗她。

后来看到车窗玻璃里头她泪眼朦胧抱着腿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我,我突然就感觉心脏的地方有点疼。

我走在隧道里面,看着一辆辆无关的车辆从身边飞速驶过,载着喜怒哀乐的人,走过这一段短短的路,干一些重要或无谓的事情。我对自己说,你是舍不得拥有,舍不得伤害。

 

 

 

我看着亮起来,又暗下去的手机屏幕,突然想起,这是林以桥消失的第十五天。

没有电话,没有人影,没有眉开眼笑的样子,没有笨拙的步伐和跳错的不服气,没有烤串时豪气的要一瓶番茄酱,没有喝醉后背后的胡言乱语,没有林以桥。

我那天固执的在嘉禾跳了一天,和自己发脾气。后来在酒吧看见她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被钉在了原地。

她斜斜地坐在那里,桌面上摆着五瓶空空如也的扎啤,闭着眼睛快要睡着。

我抓住她的手腕,看她倒在自己怀里,带着笑意地说:“你才来啊。”

那时候我仿佛也觉得,我是来的太晚了。

我在不合适的时间遇到了你,要是你早一点,再早一点闯进我的生命就好了。

 

 

 

我没想到她会追上来。我坐在副驾驶上闭着眼睛养神,司机突然说,后面有个女的追车。

我下意识看向后视镜,看见了林以桥。

她穿的很少,在呼啸的冷风里更显单薄,咬着牙赤着脚在那么冰冷坚硬的水泥路上奔跑,好像下一秒就会被刮走,刮到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握紧拳头,克制着打开车门冲过去拥抱她的冲动,死死闭着眼睛不去看。

一闭眼,我就想到了她那天晚上傻傻的问我喜不喜欢她,那晚上摇晃的橘色路灯和呼啸而过的汽车带过的灰色尾气,眼前的颜色水彩一样倒在如同画板的脑部cpu里,瞬间就没法子了。

我大喊司机快停车,然后打开车门走下去。明明那么想赶紧冲到她面前给她自己的外套,却在看到她的那一刻动也动不了。

她看着我,眼睛很红,酒气醺醺的,我跟她隔了十多米的距离,像是一个光年。

 

 

 

后来在车上,我装作不在意的坐在一边看着车窗外面的风景,却还是忍不住瞥了她几眼。

她抱着热水袋缩在小角落里可怜兮兮地,头顶上的头发被风吹得乱如鸡窝,还是常年无人清扫的那种。那么有戏剧性得一幕,在听到她说分手的那一刻,我脸上本来要憋不住的笑彻底僵了。

不可能。

我一直以为她是不可能先说出分手的那一个,我一直以为我们这样的关系会持续很久然后由我终结,但是现实是,在她痛痛快快要离开的时候,最慌张的竟然是我。

我潜意识里是没想过她要离开。

当时我的心情像是一个小孩子赌气不吃糖,到后来糖化了才知道后悔,嚎啕大哭。

冰凉的玻璃刺激着我的太阳穴,一个急刹车让我彻底清醒过来。

我撒了个谎,我其实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她留在我身边。

这跟以前的我有些不太一样。我以前从来不会为了这种事慌慌张张自乱阵脚,也不会得到了不珍惜失去了才后悔。

要是遇见了以前那个我,大概会被他用一块东亚懦夫的牌匾砸的头破血流。

 

 

 

我还是和她在一起了。我当时说出那些话的时候有点害怕,我一边装作很平静地喝咖啡,一边心里想,要是她不答应,怎么办?

该怎么办?

但是可能是老天对我太过恩赐,她说出陪我的时候,我心里那一直一直悬了我半个青春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那一次我带她上山,一条蛇在草丛里猛的扑过来咬伤了她的脚踝,我一瞬间脑子里是空白的,然后是拼了命的背着她,还选择了最笨的急救方法,搞得自己后来也轻微中毒了。

当时是真的没想那么多,我看着她苍白的脸和焦急的神情,我就真的不能想太多。

我只有一个念头,你一定不能再失去了。

她昏迷过去之后,我忍着头疼,一步一踉跄地抱着她走下漫长崎岖的山路,每走一步都像是在沾满酒精的刀刃上,快要倒下去的时候,我靠着土堆大口大口的喘气,看着她红红的脸和额头上的虚汗,轻声地对她说,你不能死。

那天晚上她睡得很熟,我看着她的有些疲惫地面容和刚刚洗过没有干透的湿法,指尖就不太受控制地触摸上去。

像是被电击了一下,我迅速缩了回去。

后来我想了很久,才知道,哦,我是喜欢上林以桥这个笨蛋了。

我在窗户旁边坐了一整晚,然后从抽屉里翻开那本许久不曾动笔的日记,写下了最后一篇。

我不是没有犹豫和彷徨过,我不是没有考虑和踌躇过,但是上次我看着趴在桌子上睡得很甜的她,把嘴巴里她做的有点咸的青菜咽下肚子,突然感觉,啊,就这样吧。

就这样吧。

 

 

 

小时候我妈经常跟我说不要因为某件事太过高兴,也不要因为某些事太过悲伤。经历过世事的大人总是知道的多一点,所以这些道理一一都很灵验。

那天我刚从北海道飞回来,没有打电话告诉她,想也学着给她一个惊喜。

我看着车窗外大雨倾盆,心里有点莫名其妙的不安。

回家后这个不安就灵验了。

到最后我冲出家门奔跑在大雨里,脸上的东西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易烊千玺,你已经伤害她伤害够了,你放手吧。

木头和火焰,本来就无法生活在一起。

 

 

后来我明白,火焰离了木头,也寸步难行。

那几天我没日没夜的在接戏拍戏,把每一个女主角都当成了林以桥,入戏很深。导演像个小喽啰一样笑呵呵的点头哈腰,我微微扯了一下嘴角,拿过助理递过来的毛巾擦去脸上的雨水。

看着那片半蓝半红的的天空,就突如其来的很想她。

想她一大口一大口吞掉肉丸时的狡黠模样,想她惊慌失措捧起我的脸的模样,想她被我欺负时不满的模样,想她睡觉的时候轻轻抱住那只轻松熊一脸安然的模样。

我很想那只轻松熊,也很想她。

我去找她的时候,天色渐渐的晚了下来。我先前还不确定她是否还在这里,但听到房间里传来电影台词的声音,我心里有点稍稍的放心。

她给我们留了余地。

我稍稍一用力,发现门没有关。她听到动静往后面看,看到我的时候那双平淡的眸子骤起涟漪。一时间什么情绪都有,想念,开心,冲动,都被我抑制了下来。

我手指有点无力地缴在一起然后又分开,靠在门槛边上看着她。

好久好久没有看见她了。当时我的心有点抽搐,然后又被我用力分开,只感觉很多情感如洪水猛兽般不受控制,快要从牢笼里挣脱开来。

后来我抱着那只轻松熊,说:“不如我们从头来过。”的时候,她整个人愣在沙发上,然后慢慢地颤抖,肩膀一抽一搭的。

“易烊千玺,我服了你了。”她满眼泪花,哭中带笑。

 

 

 

我以为这辈子我的心脏再也不会这么大起大落了,但是在看到林以桥躺在担架上浑身是血的样子,我还是脑子发懵,一瞬间失去了意识。

我那时候真的很害怕,很害怕。小时候被亲戚惩罚关在小黑屋我很害怕,被那些坏人欺负的时候很害怕,第一次知道爸爸妈妈总有一天不在的时候很害怕,但哪种害怕都不是这种害怕。

那种活生生把从你骨肉里的一部分,把你最最最喜欢的人剥离开来的那种害怕。

我几乎是半跪在她旁边,用尽所有气力包裹住她冰凉的手心,看着她快要合上的眼睛和微微颤动的睫毛,看着她被我吻过的现在沾满凝固血液的嘴唇,对她说:“你好好的出来,我就娶你。”

要是你活着,我一定会娶你。

我会等你的。

多久都可以。

小桥啊。

 

 

 




作者的话

1.

林以鹿是温顺平坦的路,她波澜不惊,是总是在岁月里笑着的人。

林以桥是起伏有致的桥,不甘平淡,想爱就爱,她骨子里就是那种不服输的性格,跟她姐姐很像。

我之所以写十句话,是因为我看多了很多小说里固定的章节,女主和男主身份地位相差很大,女主没有信心也不敢,然后be。

看得让人惋惜,也让人不爽。

如果相爱,就在一起,有什么不好?

林以桥不怕舆论,不怕身份地位之差,最后也放下了负罪感。

这样的女孩子,我很喜欢。

写九章的原因大抵是给你们留个想念,最后一句话,要慢慢说,放在岁月里揉碎,然后耳鬓厮磨。

再见,林以鹿,林以桥,易烊千玺。

 

2.

这算是我写作历程上的一个里程碑。

我从来都没有写完过一整篇小说。要么是挖到半路草草弃坑,要么是写到后面胡言乱语一点都不对文中的主角负责任。

这一次我把它写完了,写完了之后每一章都改了几点,又全部看了一遍加了番外。有几次晚上熬到凌晨几点睡觉,睡觉的时候闭着眼睛还在想,下一章是什么样的?我怎么写呢?

完结的时候我特意查看了一下字数,不算多,但确确实实每一个字都很用心。

这一次我可以对自己说,啊呀阿懒,你真棒。

 

3.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子终于完结了!

 

 

2015.8.25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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